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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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2月工资说明

发布日期:2024-01-29浏览量:

各位教职工:

2024年2月工资已发放,工资明细请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查询,现对机动项简单说明如下:

机动1:1.挂职生活补贴;2.艰苦边远地区津贴;3.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团队工作酬金;4.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网络综合测试考试及自学带队工作酬金;5.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授课及班主任工作酬金;6.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学士学位课程考试阅卷工作酬金;7.2022年华中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网络综合测试考试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工作酬金;8.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酬金;9.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培训与结题工作酬金;10.2023年贺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培训授课及班主任工作酬金;11.“庆七一 建新功”十堰市民营经济人士培训授课及班主任工作酬金;12.2023年党务工作人员工作酬金;13.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考务酬金;14.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酬金;15.2023年度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岗位津贴;16.丹江口校区工作人员工作、值班绩效;17.丹江口校区教师工作绩效。

机动2:1.2023年度兼职辅导员管理学生工作绩效;2.新进博士租房补贴。

工资政策、发放标准等问题,请咨询人事处,0719-8846018。


财务处

2024年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