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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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0-30浏览量: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》(鄂财综发[2020]23号)文件要求,为提高我校票据管理工作的效率、为学生提供更便捷的票据使用服务,从2020年11月1日起我校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,不再打印纸质票据,涉及票种有“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(电子)”(适用范围:学费、住宿费等)和“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(电子)”(适用范围:教材费、大学生医保、体检费等代收费),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所有在校生,具体电子票据查询方式,请参考附件一。

附件一:财政电子票据查询指南 

财务处

2020年10月30日

  • 附件【附件一.pdf】已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