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规制度

学校规章制度

财务处处务会会议制度

发布日期:2024-03-27浏览量:

为明确会议任务,提高工作效率,充分体现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,并有利于及时通报情况、协商工作、交流思想、解决问题,特订立本制度。

一、会议性质

处务会(班子例会)是财务处传达与贯彻上级政策、制度,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决定,部署全处工作任务,沟通协调相关事项,商议决策重大事项,讨论、分析、解决财务疑难问题等重要事项的会议形式。

二、会议组织

(一)部门领导班子以及与会议议题有关联的相关人员;

(二)处务会由处长负责召集、主持,会议指定与会人员负责会议通知、会议记录等工作;

(三)处务会每周召开一次(特殊情况除外),开会时间为周四下午,根据工作需要可做适当调整;

(四)处务会会议研究的议题,应符合处务会的议事内容、范围。

三、议事范围

财务处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为处务会。对部门重大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处务会讨论作出决定。主要包括以下事项:

(一)贯彻落实学校决定、决议和重要工作安排,重要部署、重要决策。

(二)财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。

(三)财务规章制度建设。

(四)财务处近期工作安排。

(五)处室人事安排、工作分配。

(六)评定处内工作人员考核结果、奖励分配。

(七)其他需要处务会审议的相关事项。

四、议事程序

(一)议题提出人员对议题作简洁陈述,提出解决建议和方案,相关列席人员可作补充;

(二)与会成员就议题充分讨论,明确表明态度,分别表示同意、不同意或缓议意见,并说明理由;

(三)会议主持人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归纳总结,在会议最后作出决策或发表结论性意见。

五、会议纪律

(一)会议力求精简高效,发表意见要求简明扼要,不含糊其辞,提倡长话短说。

(二)参加处务会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,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的,应事先向处长请假。

(三)会议的决议,原则上只传达会议决议事项,不传达会议讨论过程和会议细节。

六、附则

本会议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汉江师范学院财务处

2024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