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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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财务处防疫期间分批错时上班安排

发布日期:2020-04-01浏览量:

     一、分批错时上班安排

时间

负责人

工作人员

4月2日-4月5日

索俊颖

孟胜银 刘晓慧

4月6日-4月9日

索俊颖

彭金洲 明亮亮

4月10日-4月13日

索俊颖

代 辉 潘宣辰

4月14日-4月17日

索俊颖

余 强 汪小燕

4月18日-4月21日

索俊颖

孟胜银 王 平

4月22日-4月24日

索俊颖

彭金洲 刘晓慧

4月25日-4月27日

索俊颖

代 辉 明亮亮

4月28日-4月30日

索俊颖

余 强 潘宣辰

二、有关要求:

1.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汉师党发[2020]5号)要求,财务处启动正常工作状态。当前仍在十堰城区以外的同志,要做好返堰准备,确保不耽误工作。

2.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分批错时上班的要求,遵守工作纪律,落实工作任务。非当班工作人员应居家办公,如有工作需要随时安排到办公室工作。

3.因财务处工作岗位的专业特殊性,仍实行专岗专人负责制,即某岗位原来由谁履行现仍由谁完成。一般事务性工作由当天安排的工作人员完成。

4.所有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十堰城区,须向财务处负责人索俊颖同志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,否则视缺勤处理。

5.工作地点:崇文楼A303财务处办公室

6.工作时间:上午8:30-11:30 下午:2:30-5:30

财务处

2020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