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分批错时上班安排
时间 |
负责人 |
工作人员 |
4月2日-4月5日 |
索俊颖 |
孟胜银 刘晓慧 |
4月6日-4月9日 |
索俊颖 |
彭金洲 明亮亮 |
4月10日-4月13日 |
索俊颖 |
代 辉 潘宣辰 |
4月14日-4月17日 |
索俊颖 |
余 强 汪小燕 |
4月18日-4月21日 |
索俊颖 |
孟胜银 王 平 |
4月22日-4月24日 |
索俊颖 |
彭金洲 刘晓慧 |
4月25日-4月27日 |
索俊颖 |
代 辉 明亮亮 |
4月28日-4月30日 |
索俊颖 |
余 强 潘宣辰 |
二、有关要求:
1.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汉师党发[2020]5号)要求,财务处启动正常工作状态。当前仍在十堰城区以外的同志,要做好返堰准备,确保不耽误工作。
2.财务处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分批错时上班的要求,遵守工作纪律,落实工作任务。非当班工作人员应居家办公,如有工作需要随时安排到办公室工作。
3.因财务处工作岗位的专业特殊性,仍实行专岗专人负责制,即某岗位原来由谁履行现仍由谁完成。一般事务性工作由当天安排的工作人员完成。
4.所有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十堰城区,须向财务处负责人索俊颖同志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,否则视缺勤处理。
5.工作地点:崇文楼A303财务处办公室
6.工作时间:上午8:30-11:30 下午:2:30-5:30
财务处
2020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