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在校生: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七条第四款“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,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”,和第十二条“每学期开学时,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。不能如期注册的,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。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,不予注册”的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缴费管理,现将全体在校学生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缴费对象:全体在校生
2.缴费时间:2023年9月1日之前。
3.缴费方式:2023-2024学年度应缴学费数据已在网上缴费平台完成维护,关注“汉江师范学院财务处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支付,或登录汉江师范学院财务处网站,进入缴费平台进行支付。
4.缴费收据:完成缴费后可在网上缴费界面查询下载、打印电子票据。
5.注意事项:
(1)请同学们务必在9月1日前缴清费用,以免影响学籍注册和办理住宿。往年欠费学生,须一并缴清所欠费用才能办理注册和住宿。
(2)通过各家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,由学工处向财务处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名单,以绿色通道办理缴费注册和住宿手续。
(3)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政策调整,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,未调整的以缴费平台应缴费为准。
(4)根据《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医保发【2023】24号,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20元,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,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。因此2023年医保费由原来的350元调整为380元。
(5)除本通知中的缴费方式以外,切勿相信其他缴费渠道及伪造二维码,谨防上当受骗。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联系财务处,电话:0719—8846056。
财务处 学工处 教务处
2023年8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