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22-07-12 点击数:
根据《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22〕20号)关于“提高个人居民医保缴费标准30元,达到每人每年350元”的文件精神,现将2022-2023学年学生医保费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50元(在原320元基础上提高30元),2022年7月1日开始执行,执收学生范围:2022年9月在校生(包含2022级新生)。
特此公告!
汉江师范学院
2022年7月11日
CopyRight © 2019 汉江师范学院 财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: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崇文楼A303室 邮编:442000 电话:0719-8846056/8846058/8846094